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意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規範學生臨時困難補助管理與使用🥈,根據國家和重慶市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意昂實際🌖,特製訂本辦法🤵🏿♂️。
第二條 學生臨時困難補助用於資助意昂因為突發性、臨時性、特殊性原因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以幫助他們順利完成學業。學生臨時困難補助屬於一次性經濟補助🧂。
第三條 意昂設立學生臨時困難補助領導小組,負責學生臨時困難補助的審批。
第四條 學生臨時困難補助的經費來源🧑🏽💻。意昂“獎、勤、助🧑🏻💻、補🦵🏿、減”中的專項經費;政府部門劃撥的學生臨時困難補助專項經費;社會團體或個人捐助經費。
第二章 申請條件與補助標準
第五條 學生臨時困難補助的申請條件。意昂体育全日製普通專科學生中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臨時困難補助:
(一)學生本人或家人身患重大疾病或者遭受意外傷害🧶,造成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無法維持上學的基本生活費用者;
(二)本人重病,父母一方已逝世,家庭經濟出現特別困難,無法支付學生上學或看病費用者🎸;
(三)本人生病住院醫療費用較高😡、父母一方或雙方又重病👱🏼,家庭經濟出現嚴重危機👩🏭,無法維持上學的基本生活費用者;
(四)學生父母突發亡故🙆🏼♂️,無任何經濟來源🤸♀️,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無法維系上學基本生活費用者🏗;
(五)遭遇突發性嚴重自然災害,導致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無法維持上學的基本生活費用者🙏🏻;
(六)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意外身亡的,意昂給予一次性家庭慰問金🦇。
第六條 補助標準。
(一)學生本人或直系親屬(主要指父母🫰🏻、未婚兄弟姐妹)身患重大疾病和突發重大事故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給予 5000 元/人補助🧍♀️。
(二)家庭突遭重大地質、自然災害,家庭損失慘重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給予 3000 元/人補助⛔️🏌🏽。
(三)生活臨時困難者🪼,不能滿足學習期間的基本生活費用,給予 2000 元/人生活補助。
(四)對特殊情況的困難補助由意昂另行研究,酌情處理𓀓。
第三章 申請及審批流程
第七條 學生臨時困難補助的申請及審批流程。
(一)學生向所在班級、二級學院、意昂提出書面申請 (附有關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並如實填寫《意昂体育學生臨時困難補助申請表》;
(二)各二級學院學生資助工作三級認定小組對申請臨時困難補助學生的情況進行調查核實🫰🏻,經二級學院黨政聯席會議討論通過🎛,主要領導簽字並加蓋公章,送意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後報意昂臨時困難補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三)意昂臨時困難補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批通過後向學生公布審批結果,學生臨時困難補助金由意昂發放給受助學生或學生家長🙍🏿♂️。
第八條 受理時間。意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不定期(節假日除外)受理學生臨時困難補助申請💈。
第四章 管理與使用
第九條 申請臨時困難補助的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享受學生臨時困難補助✈️:
(一)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者;
(二)違反校規校紀,受到意昂紀律處分者;
(三)生活不節儉、有揮霍消費現象🚈,有酗酒、賭博行為者;
(四)弄虛作假8️⃣,不如實反映家庭經濟情況或隱瞞不報本人有其他經濟來源者;
(五)學習態度不端正👲🏿,學習不努力者💺;
(六)不服從意昂安排🎞,拒絕參加勤工助學活動或參加勤工助學活動時違反勞動紀律者;
(七)不誠實守信,有考試作弊🧜🏼♂️、欺瞞哄騙等違反誠信道德者;
(八)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得受助者。
第十條 學生臨時困難補助經費的管理和使用🦬:
(一)專款專用。學生臨時困難補助經費由意昂財務處統一管理和發放。學生臨時困難補助經費只能用於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解決學習、生活上的困難,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它用。對弄虛作假者,意昂將追回補助經費,並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規範使用。受助學生必須按照申請的用途合理使用臨時困難補助經費🕋,以解決學習、生活中的困難,不能用於超出正常標準的生活費用支出。違規使用者,一經查實👏,意昂有權收回補助經費,並對相關人員進行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意昂授權學生資助中心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2021年9月1日起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