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落實黨和國家對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等意昂學生的關懷🖖,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激勵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根據《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意昂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意昂國家勵誌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意昂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及以重慶市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意昂体育實際🧗🏿♀️,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章 種類💆🏽♀️、金額和名額
第二條 獎勵與資助種類:
(一)獎勵類: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
(二)資助類:國家助學金。
第三條 獎勵與資助金額
(一)國家獎學金的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8000元;
(二)國家勵誌獎學金的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
(三)國家助學金主要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生活費用開支,根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貧困程度🏚🐚,將資助標準分為三等❎,一等為每生每年4500元,二等為每生每年3300元🤲🏻,三等為每生每年2500元。
第四條 國家獎助學金的名額以當年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下達的年度名額指標為準。
第三章 對象及申請條件
第五條 申請對象
(一)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申請對象為🛃:意昂全日製專科學生中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特別優秀的學生⛎。
(二)國家助學金申請對象:意昂全日製專科在校生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第五條 國家獎學金條件
(一)申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思想素質高👮🏼♀️,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意昂;
3.遵守憲法🤲🏼↘️、法律和社會公德👩👦👦,模範遵守大學生守則和意昂規章製度🏊,無任何違紀記錄;
4. 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愛護公物,熱心公益◀️,在校期間無任何不良信用記錄🦴;
5. 學習刻苦努力,成績優異,上一學年平均學分績點在3.0以上且各科成績無補考,且學習成績排名與綜合考評成績排名均位於專業年級前10%(含10%)以內可以申請🧑🏻🌾。
6.學習成績排名和綜合考評成績排均在11%—30%之間🏊🏽♂️,也可以申請國家獎學金。但必須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新發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文藝比賽等某一方面表現特別優秀。具體是指:
(1)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表現突出🚉,具有見義勇為、助人為樂、奉獻愛心、服務社會🫠、自立自強的實際行動🫲🏿,在本校🧑🏼🚀、本地區產生重大影響🚵🏽♀️,在全國產生較大影響🚹,有助於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
(2)在學術研究上取得顯著成績,以第一作者發表的通過專家鑒定的高水平論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過專家鑒定的學術專著。
(3)在學科競賽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在國際和全國性專業學科競賽👩🏿🦰🧑🚀、課外學術科技競賽🤑、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等競賽中獲一等獎(或金獎)及以上獎勵🦹🏼。
(4)在創新發明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科研成果獲省、部級以上獎勵或獲得通過專家鑒定的國家專利(不包括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
(5)在體育競賽中取得顯著成績,為國家爭得榮譽。非體育專業學生參加省級以上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二名;高水平運動員參加國際和全國性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二名🧜🏿♀️。集體項目應為上場主力隊員🤷🏻♂️。
(6)在藝術展演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參加全國大學生藝術展演獲得一、二等獎♏️,參加省級藝術展演獲得一等獎;藝術類專業學生參加國際和全國性比賽獲得前三名🏄🏽♂️。集體項目應為主要演員🖐🏫。
(7)獲全國十大傑出青年、中國青年五四獎章⏫、中國大學生年度人物等全國性榮譽稱號。
(8)其它應當認定為表現非常突出的情形𓀓。
7.評定學年內獲得校級及以上組織榮譽、獎勵;
8.上一學年度參加校內外誌願服務時間不低於48小時,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和社會公益活動不低於3次;
9.本次申請前獲得的各類獎助學金使用情況良好,無違規使用現象且有回報感恩觀念及實際行動🧑🦰。
(二)相關事項
同一學年內,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同時申請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勵誌獎學金。
第六條 國家勵誌獎學金條件
(一)申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思想素質高📥,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意昂👽;
3.遵守憲法🧑🏻💼、法律和社會公德🤶🏿,模範遵守大學生守則和意昂規章製度🏄,無任何違紀記錄;
4. 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愛護公物,熱心公益,在校期間無任何不良信用記錄🦻;
5.努力學習,刻苦鉆研🔤,學習成績優良。學習刻苦努力,成績優異,上一學年平均學分績點在2.5以上且各科成績無補考,且學習成績排名與綜合考評成績排名均位於專業年級前25%(含25%)🏛,無補考,無重修科目。學習成績排名和綜合考評成績排名在26%—40%的🗾,可以申請國家勵誌獎學金🤽🏼♀️🙇🏼♂️。但必須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新發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文藝比賽等某一方面表現突出(具體申請標準同國家獎學金相同)👨🏿🚀,同時需提交相應證明材料👇🏼;
6.家庭經濟困難🤗,被認定為意昂体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家庭經濟困難是前提🏄🏼♂️,品學兼優是主導👨🏽🌾。 勤儉節約,艱苦奮鬥,生活儉樸,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經濟實際承受能力的物質享受👩🏫。
7.評定學年內獲得校級或以上組織榮譽🔗、獎勵👩🦰;
8.上一學年度參加校內外誌願服務時間不低於48小時,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和社會公益活動不低於3次;
9.本次申請前獲得的各類獎助學金使用情況良好🖖🏻,無違規使用現象且有回報感恩觀念及實際行動。
(二)相關事項
同一學年內,申請國家勵誌獎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獎學金🙍🏼。
第七條 國家助學金條件
(一)申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思想素質高,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意昂;
3.遵守憲法、法律和社會公德,模範遵守大學生守則和意昂規章製度🦻🏿,無任何違紀記錄🥷🏼;
4.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愛護公物,熱心公益,在校期間無任何不良信用記錄;
6.家庭經濟困難🌾,被認定為意昂体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勤儉節約🔑,艱苦奮鬥👩👧👦,生活儉樸;
7.勤奮學習,努力刻苦專研,積極上進;
8.上一學年度參加校內外誌願服務時間不低於48小時🚴🏻♂️,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和社會公益活動不低於3次;
9.本次申請前獲得的各類獎助學金使用情況良好,無違規使用現象且有回報感恩觀念及實際行動。
(二)相關事項
同一學年內,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誌獎學金。
第四章 申請和評審
第八條 學生申請和提交材料
根據國家獎😦、助學金申請條件🔗,由符合條件的學生本人向所在班級逐級提出申請(每學年一次),並並分別提交以下類別材料。
1.國家獎學金的申請材料包括:《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上一學年的學習成績單及相關證明材料。
2.國家勵誌獎學金申請材料包括:《國家勵誌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復印件、上一學年學習成績單及相關證明材料。
3.國家助學金申請材料包括:《國家助學金申請審批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復印件、二年級以上學生上一學年的學習成績單及相關證明材料。
國家獎🗂、助學金每學年評審一次,按學年度申請和評審。上級部門下達文件後開始受理申請🖇,文件規定時間內評審上報完畢。
第九條 評審要求
(一)意昂、各二級學院、各班級分別成立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小組,負責開展各級評審工作。
(二)按照獎🗯、助學金申請條件⛽️,采取綜合測評辦法,根據學生思想品德、學習成績📶、體育鍛煉、遵守校規校紀等方面對學生進行評價。
(三)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杜絕弄虛作假行為💆♀️,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評審資格,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對評審結果有異議者,可向資助管理中心提出書面申訴🆕。
第十條 評審程序如下:
(一)各二級學院在意昂評審國家獎學金通知下發之日起5日內,根據學生個人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將結果在學院內進行不少於3日的公示,無異議後提交資助管理中心,由意昂資助管理中心組織進行國家獎學金評審。
(二)各二級學院在意昂評審國家勵誌獎學金通知下發之日起7日內,根據意昂名額劃分👩🔬,組織二級學院級公開評審。評審時間和地點提前二天在二級學院公告💂🏽♀️,並書面告知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評審需組織二級學院學生參加✒️,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進行抽查💇🏻;將評審結果在二級學院內進行不少於3日的公示,無異議後提交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三)各二級學院在意昂評審國家助學金通知下發之日起10日內,根據意昂名額劃分🐩,組織班級(或年級、專業)評審🍺。評審時間和地點提前二天書面告知二級學院級評審小組;評審需組織班級(或年級、專業)學生參加,二級學院評審小組成員應參加;將評審結果在二級學院內進行不少於3日的公示,無異議後提交資助管理中心📕👷。
(四)意昂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小組對國家獎📝、助學金學生名單進行復審,在校內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當年國家獎、助學金學生名單和有關材料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五章 獎學金發放、管理與監督
第十一條 資金發放
(一)國家獎學金
按照市教委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將按規定數量足額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頒發教育部統一印製的獎勵證書,並記入學生學籍檔案;
(二)國家勵誌獎學金
按照市教委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將按規定數量足額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頒發市教委統一印製的獎勵證書,並記入學生學籍檔案;
(三)國家助學金
按照市教委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將按規定數量足額按月(10個月)發放給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四)發放要求
意昂學生處會同財務處,按照有關財務製度通過銀行卡等規定方式按月發放到受助學生
第十二條 各二級學院要切實加強管理,認真做好國家獎勵資助的評審和發放工作,確保國家獎學金用於獎勵特別優秀的學生🚺,確保國家勵誌獎學金真正用於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確保國家助學金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第十三條 獲得國家獎📁🕌、助學金的學生🔲,在獎、助學金未發放之前受到意昂紀律處分的,予以取消國家獎👨🏻🦯➡️、助學金評定資格🥈。
第十四條 學生轉學🥯、休學🚴🏿♂️、退學、出國、死亡後自下月起停發剩余部分國家助學金,尚未發放部分的國家助學金由重新評定符合條件的學生使用。
第十五條 意昂財務處要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財經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對國家劃撥的經費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同時應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主管機關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適用於意昂對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所有專科學生的管理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2021年9月1日起試行➡️。